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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新农村建设--始终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2007-01-12 09:01  文章来源:大江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在政府不可能全部包办代替,镇村两级经济薄弱,农民生活还不十分宽裕的情况下,对于山区乡镇来说,新农村建设如何启动和展开,是摆在基层干部群众面前一个非常棘手而又非常现实的课题。江西省丰城市淘沙镇从旧村改造入手,选择坪上村委会曾家组、范家组和岭源村委会下楼组作为试点村,在政府引导,达到农民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取得了花钱少,办事好,农民满意的良好效果。走进试点村,新房成排成行,户型别致漂亮,巷道硬化宽敞,排污通畅成网,自来水方便灶房,水泥路直通门口,人人欢笑叫好,一派农村和美幸福的家园景象。当地农民高兴地说:“党的政策号召好,干部服务到门口,老少夸奖环境好,个个健康幸福长”。淘沙镇新农村建设试点之所以能够顺利启动并发展良好,我们的体会是:扣住核心点,始终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旧村改造的核心是农民自主自愿。我们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将它贯穿于全过程,并作为我们的工作底线。为达到农民自愿,干部不计其数地反复座谈说服,使农民完全自愿;一旦达到农民自愿,我们又把它作为工作手段在旧村改造中充分利用,只有这样,工作才会最有效果。在具体操作上,一是在选点上,尽量选择群众基础较好,村组班子又齐心,战斗力较强,群众经济实力相对好且较平衡,同时宅基地紧张,多数具有建房愿望的村庄作试点,更容易形成共识;二是在管理上,完全由村民选举产生自己的民间理事会5-7人,实行村民自治;三是对于宅基地统一收回村小组,完全由农民自愿签字表决通过;四是由上(理事会)而下,由下而上反复数次讨论形成规划实施方案(含户型设计);五是拆旧房自愿签字,建新房自愿申报;六是旧房价格评估和丈量面积自愿认可签字;七是宅基地采取分段定价和竞卖抽签方式自愿表决通过;八是在资金管理和举办公益事业上,表决通过由理事会全权管理。总之,凡是农民不自愿就坚决不强行,坚决给时间,坚决并尊重群众选择,但说服教育从不停止,而且多途径,全方位,深更半夜上门找亲朋好友,磨破嘴皮做工作。事实上,三个试点村的旧村改造方案100%得以通过。这样充分尊重群众,达到农民完全自愿的方案实施,才最具生命力,最具活力。

  根据方案讨论表决,在实施中形成了一套特有的试点村旧村改造的运行模式,即“十步法”:第一步,成立自然村民间理事会;第二步,理事会牵头,镇里指导,征求意见,讨论拟定旧村改造规划方案;第三步,召开群众大会,讨论通过旧村改造实施方案并签字;第四步,申报建新房,并缴纳押金;第五步,请市房屋评估所对旧房丈量面积和价格评估,户主签字认可;第六步,村民自行拆除旧房和平整土地;第七步,分段分排确定宅基地基价,抽签择位;第八步,补偿旧房,规定时间和户型建新房;第九步,验收合格,退还押金;第十步,余额归公,兴办事业,财务公开。

作者:谢友根 江西省丰城市淘沙镇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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