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内贸办转发商务部关于加强市场监测样本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
|
| 2007-09-18 16:37 文章来源:江西省内贸办网站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
赣内贸(综)字[2007]201号
--------------------------------------------------------------------------------
转发商务部关于加强市场监测样本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内贸行业主管部门,省商贸信息中心,省物资信息统计中心:
现将《商务部关于加强市场监测样本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运发[2007]34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市场运行监测样本企业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现就贯彻通知精神,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做好样本企业的选取工作。各地要在保证监测样本企业规模和结构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按照条件,有计划地增加监测样本企业数量,不断提高样本企业的科学性和代表性。增加的样本企业请同时报我办。对调换的监测样本企业,要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同时报我办。
二、加大对样本企业数据催报、审核力度。我省监测样本企业的设备已全部发放到位,为改善样本企业工作条件打下了基础。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提醒和督促监测样本企业按时报送数据,进一步提高我省数据报送率。同时,要确定专人负责数据审核工作,提高数据准确率,使我省监测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样本企业人员培训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样本企业信息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企业信息员培训率达100%。我办将适时举办培训班,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指导培训。各地也要加强对本地样本企业的指导和培训,进一步提高监测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
四、切实做好为样本企业服务的工作。一是提供信息服务。要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网络发布等形式,定期将监测汇总信息反馈给样本企业;二是加大企业宣传。要通过我省“商务天气预报”、省内贸办网站等渠道,加强对监测样本企业的宣传,提高样本企业知名度;三是加强与样本企业的沟通和联系。各地内贸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深入到样本企业进行调研和联系,尽可能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为监测样本企业服务水平。
各地贯彻落实情况于今年10月底前报我办。在贯彻落实工作中有什么情况及问题,请及时与我办联系。
联系人:省内贸行业办综合业务处 王玮
联系电话:0791-6268412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
商务部关于加强市场监测样本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稳步推进,监测范围不断扩大,数据报送质量显著提高,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在当前应对副食品供求波动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强样本企业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选取样本企业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的原则,增加监测样本企业数量,不断提高样本的科学性和代表性。监测样本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地域、行业、业态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
(二)经营稳定,有较好的成长前景;
(三)具备基本的信息报送条件;
(四)执行监测报表制度规定,及时、准确报送数据。
各地在增加监测样本企业时,应将拟增加企业基本情况报我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备案。
二、保证样本规模、结构相对稳定
为确保监测数据连续、可比及数据库的完整性,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监测样本规模和结构相对稳定,非经本通知规定的事由和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样本企业。
监测样本企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予以剔除:
(一)破产、倒闭、停业、歇业;
(二)经营不善,濒临倒闭,无法继续承担信息报送任务;
(三)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不再适合作为监测样本。
各地在剔除监测样本企业的同时,应补充相应数量和相同类型的样本企业。新补充样本企业应符合本通知规定的选取条件。各地在调换监测样本企业时,应向我部(市场运行调节司)提交书面材料,列明拟剔除企业名称、剔除原因、拟补充企业基本情况等。经我部同意后,各地可在监测系统中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换。
三、加大数据催报、审核力度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和各项监测报表制度,督促样本企业按照报表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填报数据。要采取短信群发、电话等多种形式,提醒样本企业按时报送数据,提高催报工作效率。要确定专人负责数据审核工作,发现异常数据,及时与企业联系,并对错误数据进行更正。
四、加强样本企业人员培训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样本企业信息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信息员的监测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要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层次,确保企业信息员培训率达100%,有条件的地区要将企业负责人纳入培训范围。
五、积极为样本企业提供服务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置换机制,通过编印简报、发送电子邮件、网络发布等形式,定期将监测汇总信息反馈给企业。要通过地方“商务天气预报”、商务主管部门网站等多种渠道,适当宣传监测样本企业,帮助样本企业提升知名度。要加强与样本企业的沟通联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